10月16日,贵州银保监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罚单显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贵州银保监局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罚款三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还有4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过穆,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贵州银保监局作出警告并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曾文琪,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贵州银保监局作出警告并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继合,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贵州银保监局作出警告并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何全,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贵州银保监局作出警告并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