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扩大专属养老商业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试点公司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选择。
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即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规定。
银保监会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同时,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试点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