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罚款8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予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黎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12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罚款8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予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黎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