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国元农业保险被罚26万元

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罚单显示,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蒿付芝,时任公司业务总监;李帅,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财产保险部经理,二人对公司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对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罚款2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蒿付芝、李帅各自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寇建强、刘建超警告。

根据天眼查,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的前三大股东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8.1849%)、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67%)、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6%)。

同年4月1日,国元农业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内控管理不严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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